司法考試刑訴法基礎考點:需要追究刑事責任。刑事訴訟法是三大程序法當中最為完備、發育最為完善的??忌趥淇汲绦蚍〞r普遍存在著困難,程序法之所以難以掌握,實因其是對實體法的駕馭、操作和運用??忌幸欢ǖ膶嶓w法基礎才可以較為形象、具體地理解程序法。
需要追究刑事責任,是指依法應當追究犯罪行為人的刑事責任。這是立案必須具備的另一個條件。只有存在依法需要追究行為人刑事責任的犯罪事實,才具有立案的價值。只有當有犯罪事實發生,并且依法需要追究行為人刑事責任時,才有必要而且應當立案,根據刑事訴訟法第15條的規定,雖有犯罪事實發生,但犯罪已過追訴時效期限的;經特赦令免除刑罰的;依照刑法告訴才處哩的犯罪,沒有告訴或者撤回告訴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其他法律規定免予追究刑事責任的,均不追究刑事責任。因此,凡犯罪行為人具有上述法定不追究刑事責任的情形之一的,就不應當立案。
有犯罪事實,需要追究刑事責任,是刑事訴訟法規定的立案的兩個條件,司法機關辦理立案時必須嚴格遵守,才能保證立案的正確性。但是,刑事訴訟法規定的立案條件、只是從刑事案件的 總體上作出的原則性規定適用于所有的刑事案件,至于具體到某個刑事案件是否應當立案,還必須結合刑法分則規定的該種犯罪的構成要件來確定。由于犯罪行為多 種多樣,在實踐中準確把握立案條件比較困難。為了統一執行國家的刑事法律,正確把握立案的條件,公安部、最高人民檢察院和最高,,民法院根據刑事訴訟法的 有關規定,對各自管轄的刑事案件,分別或者聯合制定了一些具體的立案標準,如1999年9月9日最高人民檢察院發布的《關于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立案偵查案 件立案標準的規定(試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1998年3月26日發布的《關于盜竊罪數額認定標準問題的規定》等。
由于自訴案件不經過偵查,自訴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后,如果符合立案條件,人民法院就應當予以受理,并直接進入審判程序。因此,自訴案件的立案 條件除了應當具備公訴案件的兩個立案條件以外,根據最高人民法院《解釋》第259條的規定,還應當具備下列條件:(1)屬于刑事自訴案件的范圍;(2)屬 于該人民法院管轄;(3)刑事案件的被害人告訴的;(4)有明確的被告人、具體的訴訟請求和能證明被告人犯罪事實的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