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司法考試的新氣息。2015年司法考試的大幕已經拉起,回顧2014年的司法考試,對于每一個考友來說都是一次艱苦的戰斗。在9月20日,第一場考試的戰斗號角吹響之后,大家已經能從熟悉的不熟悉的考點中嗅到與以往司法資格考試不一樣的氣息,大致可用三個字加以概括:“活、新、廣”,這也預示了2015年司法考試的新氣息。
考得“活”是多數人參加本次司法考試最深刻的體會。“活”字也預言了“背法條通過考試”時代的終結,在試題中已經難覓直接法條題的蹤影,為數不多的幾道法條題要么經過考官們精心的偽裝,要么選取考生們易忽視的考點考察。司法考試的靈活度在第三卷民法卷的體現尤為突出。這讓每一個人對民法考試有了全新的認識——原來民法可以這么難。“活”還體現在試題的綜合性強方面,比如把不同部門法放在一起考等,諸如此類的題目比比皆是。“活”還活在考題的深度上,許多貌似平靜的題目后面往往暗藏陷阱,不小心就會上當。
“新”是歷來司法考試必有之特點,而這一次卻賦予了“新”更為豐富的內容。一是內容新,這一點在第一卷尤甚。許多從未考過的知識點、新增加的知識點紛紛登上了司法考試的舞臺。二是考察角度也煥然一新。一些科目考察就不再像往年一樣羅列知識點讓考生們選擇,而是加強了運用分析能力和歸納能力的考察。三是司法考試越來越貼近時代的步伐。非法證據排除的問題便是刑事訴訟法修改的熱點。法律是實踐性很強的學科,法律來源生于生活,運用于生活,本次司法考試中也不例外地考了生活中常見的法律問題,像第四卷討論消費者權益保護問題、土地征收問題就可見一斑。
“廣”亦稱本屆司法考試的一個重頭戲。每場考試考完都不免要感慨:這個問題也要考啊。法學原本就是一門博大精深的學科,此次考試更是把這一特點發揮得淋漓盡致。還是來說說第三卷,打破了往年合同法“一法獨大”的狀況,而改為廣泛考察知識產權、繼承、破產等法律,名副其實地是民商法經濟法的綜合卷了。
綜觀去年司法考試“活、新、廣”三大特點,作為一名考生,我感覺司法考試的重點已經分散開來,以往的考察重點已經不是重中之重,而往日的所謂送分題也已經風光不在。一句話,司法考試是越來越難了。
2014年的司法考試已經預示了司法考試前進的方向,備戰司法考試已經成為一個辛苦之極、痛苦之極的過程。但是,為了圓一個司法考試夢,圓一個法官夢,我們依然戰斗在考試的前沿,相信,“梅花香自苦寒來”,2015年司法考試一定會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