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憲政的概念和特征
近代意義的憲政也稱“民主憲政”、“立憲政體”,是指以憲法為前提,以民主政治為核心,以法治為基石,以保障人權為目的的政治形態或政治過程。
憲政有如下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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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憲法與憲政的關系
憲法與憲政存在非常密切的聯系:憲法是憲政的前提,憲政則是憲法的生命。
憲法和憲政亦存在區別:
?、購耐庠跔顟B的角度來看,憲法主要是靜態的文書形式,憲政則是立憲政治的實際運行,同時憲政不僅僅指憲政制度,而且包括各種具體的憲政活動。
?、趶膬热莘秶慕嵌葋砜?,憲政的范圍更為廣泛。
?、蹚膬r值取向的角度來看,近代憲政的基本精神,是為了約束國家機關的權力,保障公民權利的目的,從而使人民主權思想得到貫徹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