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識產權法
一、知識產權的范圍:特別是TRIPS協議界定的范圍。
二、知識產權訴訟特殊程序。
(一)管轄:專利糾紛第一審案件,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所在地
的中級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中級人民法院管轄。著作權和商標權糾紛第一審案件,由中級以上人民法院管轄;各高級人民法院根據本地區的實際情況,可以確定若干基層人民法院管轄。
(二)當事人:注意有關利害關系人的規定。利害關系人是指許可實施合同中的被許可人以及知識產權權利人的合法繼承人。被許可人中,獨占被許可人可以單獨起訴;排他被許可人可以和知識產權權利人共同起訴或者在知識產權權利人不起訴的情況下,可以起訴;普通被許可人只有經過知識產權權利人的許可才可以起訴。
(三)訴前臨時措施:訴前責令停止侵權行為、訴前財產保全和證據保全。
三、知識產權國際公約。
(一)我國參加的知識產權國際公約:《巴黎公約》《伯爾尼公約》和TRIPS協議。
(二)知識產權國際公約的基本原則:國民待遇原則、最惠國待遇原則、透明度原則和優先權原則。
著作權法
一、著作權主體。
(一)作者的認定:自然人作者的認定、法人或其他組織視為作者的認定。
(二)外國人和無國籍人成為著作權主體的條件。
(三)各種不同類型作品的著作權人:注意演繹作品、合作作品、匯編作品、影視作品、職務作品和委托作品著作權歸屬的有關規定。
二、著作權的內容:注意復制權、出租權、表演權、信息網絡傳播權的權利內容。
三、著作權的限制(重中之重)。
(一)合理使用:合理使用的條件和情形。 法律 教育 網
(二)法定許可:法定許可的條件和情形,注意著作權修改和增加的相關內容。
(三)著作權的保護期限:特別是有關影視作品和攝影作品保護期限的特殊規定。
四、鄰接權
(一)鄰接權人的權利:注意表演者權利的內容和錄音錄像制作者權利的內容,特別是錄音錄像制作者的出租權、錄像制品制作者的播放權的規定。
(二)鄰接權人的義務:注意播放者的有關義務。
五、著作權侵權行為:要注意規避技術措施和破壞著作權人的權利管理信息這兩種侵權行為。
六、計算機軟件著作權:注意對軟件著作權的限制和有關舉證責任的規定。
專利權法
一、專利權的主體:職務發明創造的認定以及專利權的歸屬,特別是有關職務發明創造通過合同約定權利歸屬的條件。委托或合作完成發明創造的權利歸屬。
二、專利權的客體:重點掌握專利法對專利權客體的限制,即不能授予專利權的對象。
三、授予專利權的實質條件:新穎性、創造性和實用性。喪失新穎性的例外情形。
四、授予專利權的程序:
(一)先申請原則。
(二)專利申請日的確定。
(三)外國優先權和本國優先權的規定。
(四)發明專利的早期公開、延遲審查制度。
(五)專利復審和無效宣告,特別是有關復審決定以及無效宣告決定效力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