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界人士可書面寄送或通過網絡發表意見
4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全文公布了《關于審理壟斷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征求意見稿)》,向社會各界廣泛征求意見。
據介紹,反壟斷法實施以來,人民法院已經陸續受理了一批壟斷民事糾紛案件。由于壟斷民事糾紛案件專業性較強,反壟斷法的一些規定具有較強的原則性和抽象性,涉及人民法院的操作條款相對比較簡單,人民法院審理壟斷民事糾紛案件過程中遇到了不少新型、疑難和復雜問題,亟須通過司法解釋的方式統一認識和妥當解決。最高人民法院知識產權審判庭早在2009年即啟動了反壟斷民事訴訟司法解釋的調研和起草工作。本《征求意見稿》是在經過兩年醞釀、多次調查研究和反復修改后形成的。
《征求意見稿》根據反壟斷法、民法通則、民事訴訟法、合同法、侵權責任法等法律,對案件管轄、當事人及訴訟方式、證據與證明責任、民事責任承擔和訴訟時效等問題作了規定,構建了反壟斷民事訴訟的基本框架和具體規則,共計20條。該《征求意見稿》總結了人民法院審理壟斷民事糾紛案件以及具有壟斷糾紛性質的民事案件的司法經驗,比較借鑒了有關國家和地區較為成熟的經驗和做法,并根據中國的國情和實際進行了適當創新。
社會各界人士可以采取書面寄送或者在網上發表意見的方式,對該《征求意見稿》提出具體的修改意見和建議。有關意見和建議的反饋截止日期為2011年6月1日。書面意見可寄至北京市東城區東交民巷27號,最高人民法院知識產權審判庭,郵編100745;網上意見可以通過最高人民法院網(進入“征求意見”欄目)提出或者發送至spcipr@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