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個房產中介管理法規出臺 禁賺差價 禁簽"陰陽合同"
行業將加速整合
十年來,隨著房地產市場的發展,二手房買賣和租賃成為廣大居民解決住房問題的一個重要途徑,房地產經紀行業――人們常說的“房產中介”也迅速發展壯大。據不完全統計,我國目前從事房地產經紀活動的人員已經超過了100萬人,機構有5萬余家。
據中國房地產估價師與房地產經紀人學會有關負責人介紹,目前北京、上海、廣州等一線城市,二手房市場已經超過了新建商品房市場。以北京為例,2010年二手房總成交量達到19.65萬套,而商品房期房及現房合計成交僅11.1萬套。
大部分二手房交易通過房產經紀服務促成。經紀行業通過提供房地產市場信息、延伸代辦貸款等服務,大大方便了房地產交易者,提高了市場的效率;同時,盤活了二手房市場,增加了市場供應量,并創造了上百萬個就業崗位。
在行業迅速發展的同時,也存在一些突出問題,如行業準入門檻低、經紀隊伍魚龍混雜;無序競爭嚴重,擾亂市場秩序等。這些也損害了房地產市場的健康發展。
業內人士表示,《辦法》出臺,對這個快速成長中的行業,將起到規范并促進其健康發展的作用,同時,有利于加速行業整合,較為規范的大企業將占據更大的市場份額。這也是加強房地產調控、規范市場秩序的重要舉措。
強化對違規的處罰
“大量不規范的中介行為,導致經紀行業在社會上的總體形象不好,好多出售房源的信息上寫‘中介免談’?!弊》亢统青l建設部有關負責人表示。據調查,地方行業主管部門每年接受的關于經紀方面投訴的案例高達幾百起。
對此, 《辦法》對規范房地產經紀行為做出了具體規定?!掇k法》明確了房地產經紀的內涵,特指房地產居間和代理等服務并收取傭金的行為,并規定經紀服務實行明碼標價。對中介服務實行交易資金監管制度,由房地產經紀機構代收代付交易資金的,應通過房地產經紀機構在銀行開設的客戶交易結算資金專用存款賬戶劃轉交易資金。
《辦法》在加強房地產經紀管理方面做了一些新的規定,如房地產經紀機構招用房地產經紀人員應當依法簽訂勞動合同。對房地產經紀機構實施備案管理,并要求主管部門構建統一的房地產經紀網上管理和服務平臺,向房地產經紀機構提供交易與登記信息查詢、交易合同網上簽訂狀況等。
北京中原地產市場分析師張大偉認為,房地產經紀機構全面簽訂勞動合同,不但有利于保護從業人員的利益,也有利于對行業的監管和規范。網上管理和服務平臺的建立,有利于實現全國性的市場規范化,網簽數據的公開也有利于市場了解實際房價等信息。
同時,《辦法》強化了對中介違法違規行為的處罰和追究,明確規定,對房地產經紀機構和人員可以采取約談、記入信用檔案、媒體曝光、取消網上簽約資格等多種管理手段和監督措施。對房地產經紀機構的價格違法、賺取差價、不正當競爭、分割出租等違法違規行為,根據情節輕重,可以處以沒收違法所得、罰款以至停業整頓等行政處罰。
據了解,《辦法》將于2011年4月1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