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怎樣使用司法考試法條?
國家司法考試網:針對司法考試法條的復習方法,建議如下。
?、傧瓤茨夸泿妆?,熟悉框架結構;
?、趹斪龅健爸攸c常識化”。法規記憶到一定程度就會達到這種境界,比如,對從事法院民事審判工作的考生來講,上訴期、公告送達期限等只是常識性東西,但是如果問及逮捕最長可幾日、需要哪個部門審批等問題就不一定清楚了。這個主要原因就是記憶熟悉到一定程度了。
?、邸半y點明確化”。假設一本厚厚的法規看過一遍還是全新的沒有任何記號,到第二輪復習時,難道你再把法規全部重看一遍?這是不可能的。建議第一輪復習把重點劃出來,我們這指的重點,是指常識性知識以外的需要記憶的知識,第二輪復習時將這些重點中你遺忘的或者可能會遺忘的知識做新的記號。
?、軐η笆鲎隽擞浱柕姆ㄒ?,進行專門記憶,很多人自認為已經記住,但一旦考核就記不得了,或者自認為都理解了,其實沒有記住,對這些知識需要專門記憶,如何專門記憶,在閱讀法條過程中自己體會。
有以上這些資料就足夠了,不要再去亂買資料,浪費金錢還沒時間看。